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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逻辑

1999-01-1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钟国兴 我有话说

周为民,男,1954年生。经济学博士,中央党校教授。多年从事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在《经济研究》等报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1985年在“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课题研究和随后发表的论文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建议;在1988年“改革中期规划”的研究中,为中央党校课题组的主报告《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心,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作者之一。

记者:您在关于改革的经济学和政策研究中,提出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一些有影响的观点。在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的时候,您所看重的改革的经验是什么?

周为民(以下简称周):关于20年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中,作出了系统、科学的总结。我认为,这些年来的改革肯定了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这一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改革由中国农民从旧体制下冒死逃生开始,改的是“人民公社”制度下的那种所有制形式,赋予农民这个主体以独立的经济利益。不废除人民公社,或者说如果当时规定一条政策,只有打不出粮食的“坏地”可以实行联产承包,所有“好地”仍必须由公社掌握,也就是说农民没有自主权,那么农村改革能成功吗?同样,城市改革也是从肯定经济主体的自主权开始并深化的,表现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承认、肯定经济主体的独立的经济利益(其核心是独立的财产权利),这一点对整个经济体制的转变具有根本意义。由此,市场经济的逻辑才得以展开。我觉得,20年改革,实质上就是一个展开和贯彻市场经济逻辑的过程。

记者:您所说的市场经济逻辑是指什么?

周:市场经济的逻辑从承认独立的经济利益、财产权利开始。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由此出发,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是自主选择,个人和企业自主地争取自身利益,进而形成市场经济的基本关系,即平等的竞争关系、契约关系。在这样的基础上,才会有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市场机制自动协调是对利益矛盾的基本协调方式。在良好的法律与制度条件下,这种方式是富有效率的。通过改革转向市场经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才最终走上了一条全新的道路。20年实践表明,只有坚持这条道路,才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会有中国的繁荣与发展。

记者:所谓坚持,就是指改革和管理行为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逻辑?

周:是的。既然改革就是要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那么在其进程中,就一定要坚持、贯彻市场经济的逻辑。这当然主要是就各级政府而言的,因为最有力量违背、“破坏”市场经济逻辑的是各级政府。要一以贯之地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推进改革,关键是两点。第一,要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全面确立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以保证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中广泛的自主参与,使现代化进程获得最深厚的动力源;第二,要充分尊重民众的自主实践、自主选择,任何经营方式、组织方式,只有当它是民众自主选择的结果时,才可能是有效率的。

记者:现在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坚持这一逻辑与改革攻坚是什么关系?

周: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经济的逻辑,是攻坚阶段最要紧、最需要强调的。舍此,新旧体制因素就可能结合、固化为一种体制变态。攻坚阶段面临各种困难和矛盾,在具体的改革与发展思路、措施上,当然要考虑实际困难和问题,但无论如何必须贯彻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战略,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我们早期国企改革类似于价格改革的思路。实际上,国企的特殊优势就在于它可以不像一般的市场主体那样,受利润最大化目标支配,而能够服务于国家的多重目标,因此它可以在一些非国有企业做不了、做不好的领域发挥作用,从而形成二者之间的合理分工。否则,一方面是壅塞于一般竞争领域的大量国企因其固有特性而难以适应,以致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是在一些特殊领域具有垄断地位的国企却在市场化的名义下,放胆追逐垄断利润。这无疑会加剧矛盾。因此我们党及时调整思路,十五大报告指出了明确方向,即按照市场经济的方向实施国有经济战略重组,从根本上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量中小国有企业的改革。

记者: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违背市场经济逻辑的行为?

周:应该说是比较多的。如一些地方在农业产业化口号下,推行XX战略,强令种植某种作物,为此甚至又像过去那样,不惜把农民快成熟的庄稼铲掉。又如承包合同到期不肯兑现等。至于政府部门对企业包括非国有企业的种种过度干预、限制,更不胜枚举。所有这些现象,突出反映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经济主体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这个问题不解决,是十分危险的。

记者:有时对一些问题,采取市场经济的办法也不奏效,这怎么理解?

周:有几个原因。一是市场本身尚不完善;二是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条件不具备,因而出现市场“失灵”;第三,我认为应该强调的是市场方式、手段的有效与否,要取决于谁来用它,像股份制、兼并等等,的确都是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但这些市场方式只有当它们是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的结果时,才会是有效率的,因为有利益机制的激励和约束。简单地以为这是好办法,于是由政府把它拿过来强制实行,桔就不免成枳了,因为已经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当然,政府的宏观调控是不可少的,但宏观调控也要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

记者:看来懂市场经济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需要观念转换?

周:懂市场经济,不仅仅是、甚至可以说主要不在于懂得具体知识,最重要的是真正理解市场经济的逻辑。这样才能从战略与全局上把握大势。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逻辑完全不同,所以要像小平同志所强调的那样,要“换脑筋”。

(人物素描:赵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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